X1VPN 帮助中心

订阅更新、连接排查与计费说明。先找到问题所属的环节,再按答案检查;不必从重装客户端开始。

初次使用:新手指引 → 完整流程:新手到进阶 →

账户与订阅

从登录资料到配置同步,先确认正在使用正确的账户与订阅。

打开账户概览 →
创建账户需要邮箱地址吗?账户资料应该怎样保管?

无需邮箱地址,用户名+密码即可注册。请在创建账户后妥善保存用户名与密码,并使用与其他网站不同的密码;订阅链接也应按账户凭据保管,不要贴到公开讨论区或截图中。准备更换浏览器或重装系统时,先确认能够正常登录用户面板,再清理旧设备上的资料。如果忘记登录信息,先检查密码管理器及仍保持登录的设备;需要协助时,通过站内支持入口说明情况,不要在公开渠道发送密码,也不要把完整订阅链接当作身份说明。

订阅链接在哪里获取?更新后为什么还看到旧线路?

登录用户面板,在账户概览中找到订阅入口,再按客户端提供的导入方式添加配置。已有订阅时,通常应进入客户端的订阅管理页,对原订阅执行更新,而不是不断添加同名配置。更新完成后,检查当前启用的配置是否就是刚更新的那一项,并重新打开线路列表。如果仍显示旧内容,先确认面板中的套餐状态正常,再查看客户端是否报告更新失败;手动编辑过的本地配置不一定随订阅同步,建议保留必要设置后重新导入,并核对当前选中的配置来源。

换设备需要重新选择套餐吗?多设备的流量怎样查看?

同时在线设备不限台数,更换设备不需要仅因设备变化而重新选择套餐。在新设备登录用户面板,获取适合该平台的客户端,再导入账户中的订阅即可。设备不限台数并不代表流量不限量,使用时仍应以所选套餐的流量及面板显示的用量为准。旧设备不再使用时,关闭自动连接并移除本地订阅;转让设备前应清理保存的登录资料。遇到用量变化,先查看各设备是否有后台同步、系统更新或持续播放任务,再核对面板记录,避免只检查当前正在使用的设备。

支持哪些平台?客户端与订阅是否都要登录后获取?

支持 Windows / macOS / iOS / Android / Linux。客户端与订阅的统一入口在用户面板,订阅需要登录后获取;非 iOS 客户端登录即可获取,iOS 入口按面板资格判定。安装前请核对设备平台,并留意系统提出的网络权限请求;不同系统的设置名称可能不同,应以当前界面为准。客户端安装完成并不等于已经连接,还需要导入订阅、选中配置与线路,再开启对应的连接功能。营销页面不提供安装包直链,遇到来源不明的安装文件时,请回到用户面板重新获取。

连接与故障

按本地网络、账户状态、客户端配置、目标应用的顺序缩小范围。

查看完整操作手册 →
客户端显示已连接,但国际网站仍然打不开,先查什么?

先暂时关闭代理,确认本地网络能正常访问常用网站;基础网络不通时,应先处理网络连接。恢复后检查套餐状态、剩余流量、当前配置和选中线路,再确认客户端的系统代理或相应接管功能已经开启。随后用浏览器访问目标网站,并换一个国际网站交叉检查,区分单个网站异常与整体连接异常。如果只有浏览器可用而其他应用不可用,转查应用的代理方式。排查时每次只改变一项设置并记录结果,避免同时换线路、改规则和修改解析设置,使问题来源难以判断。

为什么浏览器能用,某个 App 却走不了代理?

不同应用对系统代理的支持不同,浏览器可访问并不能证明所有应用都已被接管。先检查该应用是否有独立的代理设置,再查看客户端当前使用的规则是否把目标域名分配到了直连。若应用不遵循系统代理,可按客户端说明评估虚拟网卡或隧道模式,并确认系统已授予对应网络权限;启用前应了解它对本机其他网络连接的影响。修改后退出并重新打开目标应用,让旧连接释放,再检查客户端连接记录。不要长期用全局模式代替规则排查,确认原因后应恢复适合日常使用的配置。

订阅导入失败或更新报错,怎样区分链接与网络问题?

先从用户面板重新复制订阅,确认复制过程没有带入空格、换行或遗漏字符,并核对客户端是否支持所选导入方式。不要把账户登录页地址当成订阅地址,也不要将完整链接提交到公开转换网站。如果仍然失败,先检查本地网络与系统日期,再查看客户端给出的具体错误。链接已失效、配置格式不匹配与请求无法完成,需要不同处理方式;可在保留现有配置的前提下尝试重新导入。提交工单时说明平台、客户端中的操作路径和报错原文,截图应遮住订阅内容及账户凭据。

连接反复断开,或者电脑唤醒后无法恢复,怎样排查?

先观察断开是否与休眠、切换网络或系统节能设置有关。设备唤醒或从一个网络切换到另一个网络后,旧连接可能需要重新建立,可以先关闭再开启客户端连接,并重新打开目标应用。移动设备还应检查系统是否限制了客户端的后台活动;桌面设备则检查是否同时运行其他代理工具,造成系统代理设置被反复改写。如果同一线路在不同网络下表现不同,应分别记录网络环境与现象。若多个线路都持续异常,请保留报错与发生时间,通过工单提交,避免反复重装而丢失排查线索。

速度与线路

以实际任务验证连接,不把探测延迟当成全部体验。

查看线路说明 →
晚高峰卡顿时,应该先换线路还是调整客户端?

先排除本地下载、云端同步与无线网络干扰,再在同一目标网站上比较不同线路。尽量保持设备、网络和应用不变,只更换线路,才能看出差异。晚高峰涉及本地接入、跨境路径与目标服务的共同影响,不能仅凭客户端显示的延迟判断。可先比较同地区的其他线路,再尝试适合目标服务的其他地区;需要保持地区一致的服务,不宜频繁跨地区切换。如果浏览网页正常而视频持续缓冲,还应检查画质设置及目标服务状态。保留表现较稳定的线路作日常选择,并记录异常时段供支持排查。

IEPL 专线、中转与直连应该怎样选择?

线路类型描述的是连接路径,不能单独替代实际使用验证。IEPL 专线、中转与直连在路径组织上不同,具体体验仍与本地网络、目的地区和当时的网络状况有关。选线时先确定目标服务所需地区,再在可选线路中比较网页响应、持续播放或长连接表现。不要为了类型名称频繁切换已经满足需求的线路,也不要把某种类型理解为所有场景下都更快。需要了解覆盖范围时,可查看线路页;X1VPN 覆盖120+ 国家 / 190+ 线路,实际可选内容请以用户面板及更新后的订阅列表为准。

AI 工具或流媒体提示地区不支持,换线路就能解决吗?

不一定。目标服务可能同时检查出口地区、账户地区、订阅资格及自身风控状态,网络连接只是其中一个环节。先核对服务的地区要求,再选择相符地区的线路,并确认相关应用确实经过代理。更换线路后应重新建立应用连接,必要时检查浏览器保存的地区设置;不要在不了解影响时随意清理全部账户数据。如果网站可打开但登录、播放或工具功能仍受限,应记录具体提示并分别核对账户条件。线路覆盖不等于任意片库或任意 AI 功能必定可用,使用结果需要在目标服务中实际验证。

延迟低却加载慢,是否说明线路测速不准确?

延迟主要反映一次往返的响应时间,不能完整代表持续传输、连接稳定性或目标网站的处理速度。客户端探测的地址也可能与实际访问的服务不同,因此低延迟与网页加载慢可以同时出现。建议围绕真实用途检查:浏览网页时观察页面资源是否完整加载,使用 AI 工具时观察请求与持续连接,播放视频时观察缓冲。比较线路时保持测试条件一致,不要同时进行大流量下载。若所有线路都只在同一个网站上变慢,优先检查目标服务状态;提交问题时描述实际任务比只提供测速截图更有帮助。

计费与退款

先核对套餐规则与订单状态,再处理升级、支付或退款。

查看套餐
月订阅与流量包分别多少钱,应该怎样选择?

月订阅:¥9.9/月含 60GB · ¥18/月含 250GB · ¥28/月含 500GB。流量包:¥158/300GB · ¥358/1000GB · ¥658/3000GB,用完为止,永久不过期。持续使用时,可结合面板记录的实际用量选择月订阅;使用间隔较长时,可考虑流量包的不过期规则。选择前应区分按月重置与用完为止,不要只比较付款金额,也不要把设备不限台数理解为流量不限量。套餐详情与当前账户的可选项目请在用户面板确认,营销页面不自行增加其他计费周期,也不推算未列出的组合价格。

月订阅何时重置流量?中途升级怎样处理差价?

月订阅流量按开通日每月重置,中途升级差价折算成剩余天数。请在用户面板查看当前套餐、流量记录与有效期,不要把自然月开始当作统一重置时间,也不要自行把升级差价理解为直接增加同等金额的流量。准备升级时,先核对面板显示的目标套餐和确认信息,再继续操作;处理完成后重新查看账户状态,确认套餐与有效期的变化。若客户端仍显示旧资料,可更新订阅后再检查。遇到订单状态与账户内容不一致时,保留相关订单信息,通过工单说明,不要反复提交相同订单。

支持怎样付款?付款后套餐没有显示怎么办?

支持支付宝 / 微信 / USDT。请从用户面板进入套餐与订单流程,核对所选项目、付款金额及页面提示后完成操作。付款完成后返回面板查看订单状态与账户概览,不要仅凭支付页面关闭就判断套餐已经开通。如果付款记录存在但订单或套餐尚未更新,可先刷新页面并重新登录确认,同时核对是否使用了正确账户。仍有异常时,通过工单提交订单信息、支付方式与问题描述,付款凭证应遮住与排查无关的个人资料。未确认原订单状态前,不建议重复付款,以免增加后续核对工作。

退款承诺是什么?需要怎样提交申请?

X1VPN 提供30 天无理由退款。需要申请时,登录用户面板进入工单入口,明确说明退款诉求,并提供能够对应到账户的订单信息;具体适用范围请先阅读使用条款中的退款说明。若同时存在连接问题,也可以附上已尝试的排查步骤,便于支持了解使用情况,但无需把技术排查描述成退款理由。提交前检查信息是否完整,提交后在同一工单中补充资料并查看回复,避免分散到多个请求。营销页面不承诺未列明的处理时长或到账时间,后续状态以工单沟通与实际支付渠道记录为准。